MOIO500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排水溝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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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001
案件id
MOIO5001-4-002-3b140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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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委會八十九年十月七日第二○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八九南市都計字第二三七二三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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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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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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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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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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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排水溝用地名稱應修正為下水道用地(地區排水溝渠)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