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01-審議事項-第九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工業區、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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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001
案件id
MOIO5001-4-009-2e796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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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新企自辦市地重劃會為提昇工業區整體開發效益,申請由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准該重劃會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八九新企自劃正字第○○八號函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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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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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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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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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起至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分別於桃園縣政府及龜山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假龜山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九年十月一日台灣時報分類廣告版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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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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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變更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企自辦重劃會規劃之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報請本案規劃單位(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查核計畫書、圖無誤後,再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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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計畫書變更內容明細表所載明本案係變更保護區為乙種工業區,故應配合修正計畫案名及計畫書相關內容,以資明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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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表一變更內容中有關變更保護區為工業區及道路用地之面積,因面積狹小,應一律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表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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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圖圖例,應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