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01-審議事項-第十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三小段二○三、二○四、二○五之一等三筆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廣場用地暨同地段四九地號土地第四種商業區為機關用地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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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001
案件id
MOIO5001-4-015-7244f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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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八十九年九月七日第四七○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府都三字第八九○九一二四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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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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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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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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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對本案所提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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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計畫書第五頁,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本計畫廣場及機關用地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設置附屬性公益設施」乙節,增列「惟仍應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有關規定」外,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