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021-審議事項-第七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污水處理廠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5021
案件id
MOIO5021-4-010-77686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委會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一二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八九府建都字第八九○○○九七二五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法令依據部分,應刪除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之「第一目」文字,及計畫書第十五頁表三事業及財務計畫表中有關土地取得方式修正為「徵收」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決議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