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331-審議事項-第十八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枋寮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5331
案件id
9xyZmn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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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屏東縣都委會第一一一、一二四、一二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屏東縣政府九十年十二月三日九十屏府建都字第一五一三○八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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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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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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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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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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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享博(召集人)、翁委員金山、賴委員美蓉、張委員弘憲及張委員元旭等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分別於九十一年三月五日及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召開二次審查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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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未便採納。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三陳情人:
枋寮鄉生活文化促進會陳嘉晉先生陳情地點:
枋寮火車站車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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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全國閒置空間再利用計畫,本鄉火車站相關場站建築獲選為第一試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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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規劃案以鐵道倉庫、宿舍再利用作為展演空間及藝文中心,敬請配合辦理變更用地,以利地方藝文及產業發展,繁榮地方。
將鐵路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或車站特區。
本案暫予保留另案辦理,請屏東縣政府詳予查明陳情變更內容及補辦公開展覽,並提經該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備函報部,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