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案名: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劉○和先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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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陳為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細部計畫案」未依該市都委會之審查會議結論辦理加邀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溝通,影響人民之生命財產。
建議辦法: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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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陳情人異議部分,請台北市政府補辦公開展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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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如於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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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同意依該府核議意見通過,否則應再提會審議;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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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如該府在補辦公開展覽前,與陳情人協調同意依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