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411-審議事項-第一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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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411
案件id
MOIO5411-4-002-c4887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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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依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規定,自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告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假龜山鄉公所舉開說明會完竣,嗣經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以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市二字字第0九一一00一一0三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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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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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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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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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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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規劃單位(本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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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據規劃單位說明,本細部計畫範圍之土地,仍維持原計畫書規定,分兩期開發,其中土地產權屬南亞公司部分列為第一期由南亞公司自行開發,其餘部分列為第二期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公共設施用地所需土地與開發費用,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負擔,故請將上開說明內容納入計畫書,作為執行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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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原計畫書規定,本細部計畫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應依「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辦理,故請規劃單位將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有關章節,納入計畫書規定,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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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內明細表部分(詳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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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變更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變更位置原計畫(公變更理由本會決議號新計畫(公頃)頃)一修訂計民國八十五年民國一00年配合主要計畫調整。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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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年期二瓦(一)瓦斯供應站用廣場兼停車場1本區瓦斯供應改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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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1.59)用地(4.23)採天然氣管線輸垃(一)垃圾處理場用送,故本瓦斯供應地(2.64)站已無設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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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畫區內之垃(二)用地已能滿足區內之廢棄物處理需求,故本垃圾處理場已無設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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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計畫區內之停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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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十工業區(3.31)公園用地1配合南亞科技公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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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3.31)司陳情將土地合位置原計畫(公變更理由本會決議號新計畫(公頃)頃)(二十)工業區(0.01)道路用地併以興建連貫性、工(公園用地(0.01)製程廠房之需要二十一(0.28)道路用地,及配合華亞汽電)、公((0.28)公司陳情興建汽六)、(本增設道路電廠需要,在獲得I-11及應由南亞科技相關土地所有權I-12號公司及華亞汽人同意下,將公共道路電公司於申請設施用地與工業建照前負責闢區土地等面積調建完成。)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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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用地工業區(3.32)2配合土地使用分(2.61)區之變更,增設出道路用地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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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道路用地公園用地(0.03)(0.03)四復興三廣場兼停車場機關用地配合龜山鄉公所之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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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用地(0.30)(0.30)需求,供設置派出所及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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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規劃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詳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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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規劃期編號陳情人建議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本會決議見1普訊創提高容積率。配合「華亞園區高科技產不予採納。因本照規劃單位處投公司業座談會會議」會議記錄件涉及主要計畫理意見,未便理。之檢討變更,建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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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納入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就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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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單位處理意編號陳情人建議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本會決議見2台灣塑變更瓦斯供應工五工業區內已有中國配合變更,並列併變更內容明膠工業站及垃圾場(石油公司埋設天然瓦斯入變更編號二。細表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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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一)為停車場管線供區內廠商使用,已限公司用地。無設置瓦斯場之需要;另(二)興建垃圾處理設施,年底前可完成,將可負責工業區內一般垃圾之處理,故亦無保留垃圾場用地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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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廣輝電於原有二十米配合園區出入動線,以降不予採納。因本照規劃單位處子股份綠帶中設置二低主軸道路整體負荷量件涉及主要計畫理意見,未便有限公出入道路。,提升流率,貨車與人員所劃設綠化步道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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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車輛分流,減少衝突。之變更。建議納入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進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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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亞科1.工(十七)土為配合興建連貫性製程配合變更,並列併變更內容明技股份地與公(六)之高科技製品廠房需要。入變更編號三。細表第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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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等面積有限公1.工(二十一)土地坡度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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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過大且為配合設置汽電2.部分工(二十一)土地與鄰廠設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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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公(六)土地等面積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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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桃園縣於文化一路或2.目前派出所辦公廳舍配合於建議位置併變更內容明政府及復興三路旁規不敷使用。劃設0.3公頃之細表第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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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鄉劃機關用地供3.地方實際需要。機關用地,並列公所警政或消防使入變更編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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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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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詳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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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建議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本會決議1龜山鄉建請將機關用地無償提供於事業為便於管理。併決議一,未便公所單位使用,及其他公共設施應由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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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管理。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普訊創投公司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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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採納。因本件涉及主要計畫之檢討變更,建議納入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就林口特定區工業區之容積率進行檢討。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2
陳情人: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單位回覆: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3
陳情人:
廣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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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採納。因本件涉及主要計畫所劃設綠化步道之變更。建議納入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進行考量。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4
陳情人: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單位回覆: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5
陳情人:
桃園縣政府及龜山鄉公所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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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於建議位置劃設 0.3 公頃之機關用地,並列入變更編號四。
部都委會決議:
陳情案名:
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龜山鄉公所
部都委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