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案名:
五、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逾1
陳情地點:
土地標示:
鹽管前段山子
坪小段696、
697地號
陳情人:
邱○英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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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公告地價現值另外加八成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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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上有田埂RC構造:寬二尺、深二尺、長三○○公尺;深水井:八吋大、深度三○公尺左右為基準點;以及抽水機、井水及電,如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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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貴單位的初估結果:徵收區段有二個。地價分別由每平方公尺一六○○元,調整至三○○○元;上述兩者之加值觀並不相同,且本區段為都市計畫農業重劃區,其地價調整幅度卻較偏遠地段為低,是何故!
部都委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