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61-審議事項-第五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保安保護區、公墓用地為電路鐵塔用地)案」及「變更坪林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保安保護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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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561
案件id
MOIO5561-4-007-0a40d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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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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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所屬台灣電力公司為興建坪林-北宜高一六一仟伏輸電線路第一號、二號及三號等三座鐵塔需要,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准經濟部九十一年十二月三日經授營字第○九一二○二四九八五○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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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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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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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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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至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止,分別於台北縣政府及坪林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九十二年一月七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假坪林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經濟日報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日三天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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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陳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二月十九日電輸字第九二0二-0五一四號函)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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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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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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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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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陳○義一、翡翠水庫一、關於開放坪林行控中心照台電公設置限制坪林為一般交流道,已由交通部司處理意陳○煌土地利用,到依程序辦理中。見通過,並北宜高速公路請台電公詹○生及變電所興二、坪林鄉因目前並無變電司正式函建,本鄉未見所,所需民生用電皆靠深坑復陳情人其利先受其鄉之深美超高壓變電所以說明處理害,渴望公平配電線引供,因線路長且大情形,以杜待遇,為坪林部分位於山區,一但遇颱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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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爭取生風,常造成線路跳脫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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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開放坪林俟坪林D/S完成供電,當可行控中心為交大幅改善坪林地區供電品流道以帶來觀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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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產業,以有效的管理代替三、有關回饋部分變電設施不合理的限已依「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制。金執行要點」撥付地方協助金,而變電所及輸電線路產二、台電設置生之磁場均遠低於環保署變電所及輸電公告之建議值,對人體健康線路等設施,並無影響,毋需為鄉民健康應對地方回檢查,至於基本電費的減免饋,如鄉民健因無法源,尚無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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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檢查,基本電費的減免四、該線路#2、#3鐵塔係設等。於山坡地,且位於水源區,若改地下化,需大規模開挖三、輸電塔之並不適宜,如沿既有道路,設置破壞景則部分道路狹小彎曲,不宜觀,建請以地埋設管路,惟顧及景觀,本下化規劃模式公司擬將鐵塔漆成相容之辦理。顏色,溶入背景以降低對景觀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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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帶建議:台灣電力公司施設輸電線路鐵塔,應加強與周邊環境景觀之相容與協調,必要時,考量設置景觀維護審議小組或訂定景觀相關作業規範,作為執行之依據,以降低對於環境景觀之衝擊。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陳○義陳○煌詹○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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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翡翠水庫設置限制坪林土地利用,到北宜高速公路及變電所興建,本鄉未見其利先受其害,渴望公平待遇,為坪林未來爭取生計,開放坪林行控中心為交流道以帶來觀光產業,以有效的管理代替不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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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電設置變電所及輸電線路等設施,應對地方回饋,如鄉民健康檢查,基本電費的減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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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輸電塔之設置破壞景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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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開放坪林行控中心為一般交流道,已由交通部依程序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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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坪林鄉因目前並無變電所,所需民生用電皆靠深坑鄉之深美超高壓變電所以配電線引供,因線路長且大部分位於山區,一但遇颱風,常造成線路跳脫停電。俟坪林D/S完成供電,當可大幅改善坪林地區供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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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回饋部分變電設施已依「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執行要點」撥付地方協助金,而變電所及輸電線路產生之磁場均遠低於環保署公告之建議值,對人體健康並無影響,毋需為鄉民健康檢查,至於基本電費的減免因無法源,尚無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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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該線路#2、#3 鐵塔係設於山坡地,且位於水源區,若改地下化,需大規模開挖並不適宜,如沿既有道路,則部分道路狹小彎曲,不宜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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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台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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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處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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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通過,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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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台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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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正式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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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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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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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以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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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