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571-審議事項-第二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員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河川區、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河川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河川區;河道用地為住宅區、農業區、河川區、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5571
案件id
kwLMH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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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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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第一一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九十二年三月十七日府建城字第○九二○○三○八七四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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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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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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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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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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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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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由宜蘭縣政府認定屬該縣重大建設,故將辦理變更之法令依據修正為:
「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二、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配合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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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將「宜蘭河及其支流之水道治理計畫」及「宜蘭河治理基本計畫」案與本都市計畫相關之規劃成果納入計畫書,俾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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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內第一頁與表一及表二所載變更面積未盡一致,請查明妥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