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661-審議事項-第十四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電信事業專用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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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661
案件id
MOIO5661-4-015-899c5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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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第一○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府城計字第0920085685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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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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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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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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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