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91-審議事項-第五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農會專用區、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為乙種工業區,部分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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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791
案件id
MOIO5791-4-006-e4c3b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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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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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五八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府城計字第○九二○二三七三九八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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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二)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四案之附帶條件。(三)彰化縣政府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府建商字第○九二○一八一九一七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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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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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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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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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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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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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因應停車需求,座落本計畫南隅之「停三」停車場用地,應請配合開闢使用,俾以疏導周邊地區交通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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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關計畫書、圖文件,請依下列各點補正:(一)應於計畫書述明本計畫之實施期程進度,以落實計畫之執行。(二)變更計畫書、圖、審核摘要表案名未盡一致,請妥為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