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79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善化都市計畫(行政區指定使用單位書圖不符更正)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5791
案件id
MOIO5791-4-009-2d124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第一七四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九十三年一月五日府城都字第0920217410A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二)內政部六十八年三月十三日台內營字第九四二號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
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1.本案申請變更之行政區係屬一般使用分區,善化鎮農會自可依善化都市計畫書規定:「行政區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五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五十。」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行政區以供政府機關、自治團體、人民團體及其他公益上需要之建築物使用為主,:::」申請建築,故本案都市計畫書圖尚無不符。
-
2.為符合實際,並避免造成執行之疑義,故將原計畫書內行政區敘明「供現有農田水利會工作站使用」乙節刪除,並將案名修正為「變更善化都市計畫(行政區刪除指定使用單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