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案名:
六、逕向本會陳情意見明細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南投市公所
陳情地點:
油 三 南 側
住 宅 區 與
農 業 區 之
分 區 界 線
(如附圖)
陳情理由:
-
1 . 樁 位 圖 上 所 示 樁 號 A273、A274、A275 至 A276 間之分區界線與計畫圖不符,樁位展繪為折線,計畫展繪為弧線;地籍未分割,現況開闢情形亦與樁位圖甚符。
-
2.依南投市公所九十一年十月廿二日重製疑義研商會決議:考量現況及樁位測定情形納入通盤檢討研議變更。
-
3.業經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 會 第 一七四次會議,審議「變更南投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 製 專案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綜理表第十三案,決議併入辦理中之「變更南投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提請內政部都 市 計畫委員會審議。
-
4.嗣於九十三年五月廿四日依「變更南投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 會 專 案 小 組 第 四 次 會 議 意見,本案應屬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範疇,建議納入辦理中之「變更南投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建議辦法:
-
建 議 考 量 現 況開 闢 及 樁 位 測定情形,酌予變更 部 分 農 業 區為住宅區。
部都委會決議:
-
1.據縣政府列席人
-
員 說 明 陳 情 範 圍
-
內 之 三 層 樓 房 係
-
屬合法建築,其土
-
地 座 落 為 三 塊 厝
-
段 1-235 地號,土
-
地權屬為私有;另
-
西 側 住 宅 區 內 建
-
物 及 道 路 業 已 開
-
闢完成,地籍業已
-
分割。
-
2.考量現況開闢情
-
形 及 兼 顧 土 地 所
-
有權人之權益,並
-
參 酌 道 路 地 籍 分
-
割線、將陳情位置
-
北側及西側依道
-
路地籍分割線、
-
南側沿 1-235 地
-
號地籍線,劃設
-
為都市計畫範圍
-
界線。並請縣政
-
府製作變更計畫
-
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