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11-審議事項-["第三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五結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連絡道使用)暨部分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為道路
會議紀錄id
MOIO5911
案件id
QuokxX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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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廿四日第一二一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九十三年七月六日府建城字第○九三○○八二三一一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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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二)宜蘭縣政府依內政部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台內營字第○九三○○八一七三五號函認定係縣興辦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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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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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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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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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將案名修正為:「變更五結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連絡道使用)暨部分道路用地、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連絡道使用】案」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