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5931-審議事項-第二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河道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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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5931
案件id
MOIO5931-4-003-f6ebf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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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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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八日第三三一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九十三年八月五日北府城規字第○九三○五四九八九三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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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二)內政部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內授營都字第○九三○○○二○六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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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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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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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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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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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書審核摘要表公民或團體對本案之反映意見欄記載漏列,請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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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部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內授營都字第○九三○○○二○六一號函說明三有關「工程進入河川區域部分仍請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提出使用申請。」乙節,請補納入計畫書敘明,俾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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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表五,事業及財務計畫表內「項目」乙欄請修正為「公共設施用地種類」,並請依新計畫名稱「道路用地」、「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逐項列出,以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