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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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人:
台南縣警察局營安段921、922、925、927、928地號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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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麻豆分局下營分駐所辦公廳舍老舊、用地狹小,已編列概算於 94年度辦理徵收毗鄰之下營鄉營安段927、928 地號等二筆私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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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6年分兩年編列經費辦理該所整建工程;茲因前揭私有土地連同本局經管同段 922、925、921(二分之一持分)地號等三筆下營鄉有地使用分區均住宅區,為符合使用分區管制,陳請一併變更都市計畫為機關用地,俾利辦理徵收事宜。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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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請一併將下營鄉營安段921、922、925、927、928地號等5筆土地變更為機關用地。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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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縣政府查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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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取得相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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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權人同意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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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否則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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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