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1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配合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建設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住宅區、河道用地、道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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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011
案件id
MOIO6011-4-002-fbb7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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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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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月8日第325次會、93年5月6日第329次會及93年8月26日第33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3年12月1日北府城規字第0930790283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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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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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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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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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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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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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案名修正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住宅區、河道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配合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建設計畫)案」,以符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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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2年2月20日都字第0920000885號說明二之(二)敘明「本計畫工程因增加耐震補強設計,•••如經費確需增加,應將增加經費之詳細項目暨原因重新送請工程會覈實審查」乙節,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列席代表說明,本案工程所需經費已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照列,故請將相關文件補納入計畫書敘明,俾便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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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因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之變更範圍已較公開展覽範圍增加甚多,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縣政府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