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11-審議事項-第七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內都市計畫(部分河川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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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011
案件id
MOIO6011-4-008-cc664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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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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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0月8日第18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93年12月3日府城鄉字第0930231921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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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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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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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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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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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為考量河川區內新建橋樑之安全性,除增列附帶條件:「將來橋樑之設計及施工,應取得水利主管機關之同意並納入計畫書作為執行依據」外,其餘准照台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