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21-審議事項-第二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南港區經貿段四二地號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電信用地為商業區(供商務設施使用)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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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021
案件id
MOIO6021-4-004-4832b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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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北市都委會93年10月29日第535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臺北市政府93年12月29日府都規字第093282365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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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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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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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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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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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都市計畫變更係為配合南港軟體園區後期發展計畫需要,時程上並無變更之急迫性,應維持原計畫電信用地。惟本案若經市府檢討仍有變更之必要者,應請市府重新檢討本案基地在南港經貿園區所扮演之角色、變更後對於周邊交通(含停車空間規劃)與環境之影響分析、提供適當比例之公共設施,以及電信用地之使用需求等事項後,納入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整體考量,以資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