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02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環保設施用地及部分河川區、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6021
案件id
MOIO6021-4-013-38645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1月17日第19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93年12月21日府城規字第093015282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據縣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本案部分變更土地位於河川區域線內,為避免本案造成將來執行困擾及影響防洪排水功能,請縣府依據河川區域線調整修正變更範圍。至於該河川區域線位址請縣府會同經濟部水利署妥為認定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
二、計畫書第12頁事業及財務計畫分析表應請依公、私有土地不同之取得方式說明並增列「撥用」乙項,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