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171-審議事項-第2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泰山都市計畫(配合特二號道路工程建設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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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171
案件id
MOIO6171-4-003-07fc0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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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6月9日第342次會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4年8月10日北府城規字第094056528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資料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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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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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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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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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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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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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案名修正為:「變更泰山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特二號道路工程建設計畫)案」,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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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縣政府查明本案實際所需經費情形並將相關文件補納入計畫書敘明,俾便查考;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2年8月4日都字第0920003936號函說明二之(五)「並在綠、美化及接近生態工法之原則下妥適施工。」乙節,應請一併納入計畫書載明,以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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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將計畫書第10頁,陸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乙節修正為「實施進度及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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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公開展覽圖圖例製作不完整,圖例內容部分亦與原計畫不符,請縣政府詳予校核,並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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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因台北縣政府所送計畫變更範圍(面積0.2220公頃)與公開展覽變更範圍(面積0.2107公頃)不一致,超出公開展覽面積0.0113公頃,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該府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應請補提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