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立法委員徐○明國會辦公室94年4月22日明字第94042201號函轉高雄縣鄉親戴○宗君(聯絡人:凌榮○先生○○-○○○○○○○、○○○○○○○○○○)
陳情地點:
所有
土地(歸仁鄉武東段 370地號,面積2033.80 平方公尺)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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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台南高鐵車站配地後,台南縣政府未經地主同意逕行變更土地分區,以致陳情人有受騙之虞,且影響地價甚巨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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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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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南高鐵車站特定區土地,係依都市計畫後才分配抵價地,故地主係因土地分區及都市計畫參考分配之。但未經地主同意任意變更都市計畫顯有未妥,請能尊重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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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台南縣政府能尊重百姓權益,依陳情建議事項辦哩,但均置之不理,引用歪理解釋,逕行報營建署變更,懇請徐立委代為向營建署陳情,以維權益。
部都委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