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281-審議事項-第6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綠地為垃圾處理場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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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281
案件id
MOIO6281-4-009-a894a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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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4月15日第240次及94年11月11日第24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5年1月25日南市都計字第095165035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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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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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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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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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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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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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土地係屬國有飛砂保安林地,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原則同意解除,請將相關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附件,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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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計畫書第4、5頁現行計畫及使用現況圖所示,第1、2、3期垃圾衛生掩埋場皆位於綠地用地上,現況與計畫指定用途不符,惟據市府列席代表說明第1、2期掩埋場已封閉進行復育中,第3期掩埋場亦將封閉,未來如需配合辦理變更都市計畫者,將另案依法辦理,請市府將上開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中敘明。另有關本案垃圾處理場使用時之垃圾掩埋、灰渣處理及封閉後之復育等工作,亦應有良好之進場檢測與保育計畫等配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