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351-審議事項-第9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轄部分)(部分乙種工業區、農業區、保護區為科技商務服務專用區、公園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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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351
案件id
MOIO6351-4-010-7e715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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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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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變更案業經本會94年11月15日第621次會審竣,並經內政部95年5月8日台內中營字第0950802351號函核定,茲因計畫圖修正時將部分道路寬度繪製有誤,新竹縣政府認為有提出復議需要,故以95年6月6日府工都字第0950075080號函檢送復議案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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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8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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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復議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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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議理由及內容:詳復議計畫書。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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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係屬變更計畫書圖之修正等行政程序問題,非屬都市計畫法第82條之復議內容,故請新竹縣政府重新依本會第621次會議決議製作變更計畫書、圖後函報核定,本部95.5.8台內中營字0950802351號函原核定計畫書、圖並於重新核定時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