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1-討論事項-(五)准台灣省政府(55)4.23.府建四字第二七四三七號函擬台北縣政府呈請撥定烏來鄉鄉市計劃範圍並准依照都市計劃法第十三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予以核定禁止期間為六個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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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41
案件id
MOI(五烏來鄉1966072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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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台灣省建設廳都市計劃審核小組本年四月八日第四十二次會議審核決議「照初核意見通過一等按初核意見為「俟屬可行」並檢附有關圖說請賜核定等由到部特提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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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經核都巿計劃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省無不合准予核定其禁止期間為六個月公布日期並應報內政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