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01-審議事項-第3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部分商業區為觀光遊憩區、機關用地,部分商業區使用項目;部分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觀光遊憩區、產業專用區、公園用地、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部分機關用地為觀光遊憩區;部分停車場用地為觀光遊憩區、公園用地;部分市場用地為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部分加油站專用區為公園用地;部分港埠用地為觀光休閒專用區、公園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公園用地、廣場用地、綠地;部分綠地為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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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401

案件id

MOIO6401-4-006-a42fc1

概要說明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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