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51-審議事項-第11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神岡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配合自強新村地區細部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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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551
案件id
MOIO6551-4-012-8e547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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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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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神岡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配合自強新村地區細部計畫)案,經本會95年4月18日第631次會審議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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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中縣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自95年8月7日起至95年9月6日止補辦公開展覽30天,並於95年8月21日舉辦說明會完竣,由於公開展覽期間及說明會計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1件,故經該府以96年2月1日府建城字第09600221921號函檢送陳情意見表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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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略為:「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五、本案因與公開展覽草案變更內容(如農業區變更為綠地、道路用地)已有諸多變動,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該府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有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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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照下列附表(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本會決議欄)通過,並退請台中縣政府併同本會第631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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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圳前村長
王 ○川等 34人,
陳情地點:
細部計 畫 區及 西 側之 道 路用地。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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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都市計畫範圍為水利會之灌溉渠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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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自強新村屬都市計畫農業區內之建地,不影響改建。該細計區東側為農業區,且為都市計畫之邊緣,規劃為住宅區不符實際,僅為配合財團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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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中農田水利會以95.08.25.中水管字第 0950401819 號函示略以:計畫範圍如涉及本會農田灌、排渠道遷移、改道或縮小渠道斷面等,請先將設計圖說送本會審核通過後,再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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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水利會不同意使用,則將導致計畫道路之開闢需拆除民房,造成民眾嚴重損失而造福少數財團及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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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體恤民情另為適當之規劃,以平民怨。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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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台中農田水利會函陳內容部分增列於細部計畫書外,餘未便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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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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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陳情理由 1、2 部分,本案係依主要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擬定細部計畫暨配合變更主要計畫並經內政部及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竣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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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情理由3部分,該函陳內容所述雖屬市地重劃作業範疇,惟涉該單位主管事項,仍應於重劃工程開辦前妥與協調,故酌予將該函陳內容增列於細部計畫書中,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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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情理由 4 所稱之需拆除民房部分,其係屬主要計畫之住宅區及細部計畫 之 住 宅 區 ( 再 發 展區),非屬道路用地,故無陳情所述需拆除民房之情事。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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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納縣政府核議意見。又涉及細部計畫部分之擬定、變更及實施係屬縣政府權責,請該府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