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91-審議事項-第7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學甲都市計畫(部分行水區為農業區,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排水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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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591
案件id
MOIO6591-4-008-84dcd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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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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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4月27日第19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縣政府96年5月3日府城都字第0960094393號函檢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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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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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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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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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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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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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之範圍僅係將軍溪之局部地區,請縣政府補充該全溪整治工程計畫之辦理情形及圖示,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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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第11頁之「事業及財務計畫」,請縣政府查明補充本案變更河川區範圍之公、私有土地面積與權屬,並將開發方式予以分類,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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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將案名修正為「變更學甲都市計畫(部分行水區為農業區,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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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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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決議:為避免對河川生態及自然環境造成衝擊,本案整治工程應採生態工程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