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671-審議事項-第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鐵路用地為鐵路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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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671
案件id
MOIO6671-4-009-0975c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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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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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7月13日第20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96年7月27日府城規字第0960106542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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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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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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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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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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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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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法令依據修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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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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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內容明細表內變更理由欄內容過於簡略,請詳予補充後並納入計畫書,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