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11-審議事項-第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部分甲種工業區為住宅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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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711
案件id
MOIO6711-4-009-81572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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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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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1月22日第18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6年1月2日府商都字第0960000351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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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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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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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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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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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周委員志龍(召集人)、林委員俊興、陳委員麗紅、潘委員丁白及黃委員德治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6年7月10日聽取苗栗縣政府簡報完竣,並獲致初步建議意見請縣政府補充具體可行替代方案報署後,再召開下次專案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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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縣政府於96年10月5日府商都字第0960146302號函轉土地所有權人啟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稱因該土地另有其他用途,申請撤銷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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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同意啟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撤銷都市計畫變更案(即維持原計畫),並退請苗栗縣政府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