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41-審議事項-第10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西嶼西台古蹟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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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6741
案件id
MOIO6741-4-012-66ffc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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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9月13日第95次會議及96年3月6日第9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96年6月15日府建發字第096090104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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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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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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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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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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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陳委員麗紅(召集人)、周委員志龍、彭委員光輝、傅委員增渠、郭委員武博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96年8月7日、10月16日聽取澎湖縣政府簡報研獲初步建議意見,並案准該府96年12月25日府建發字第0960062808號函依上開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到部後,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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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變更內容明細表第4點,同意照澎湖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意見(如附表)通過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通過(如附錄),並退請澎湖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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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變更內容明細表第4點(公園用地部分)【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本計畫案建議請澎湖縣政府依照下列各點辦理,並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署後,提請委員會審議。一、計畫目標:建議補充本計畫案發展願景、計畫目標、發展策略、空間定位、整體發展構想、課題分析與對策、需求預測及檢討變更原則等資料。二、人文及自然環境:西嶼西台古堡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為第一級古蹟,其歷史記憶空間之在地文化價值極具意義,建議補充有關該古堡發展沿革、人文資產、具有紀念性價值應予保存之景觀特色、名勝古蹟或歷史建築,以及本計畫區之自然環境特性,如:地形地貌、溫度、地質、土壤、坡度、水文、植栽等資料,並以專章(節)方式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三、計畫年期:配合南部區域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草案,建議計畫年期修正為民國110年。四、觀光旅遊:(一)本計畫區旅遊人次擬由民國100年40萬人次調降為34萬人次,配合計畫年期民國110年,建議補充旅遊人次調降之理由,並檢討調整修正目標年之旅遊人數及補充說明預測方法。(二)為推動本計畫區觀光遊憩發展,建議補充分析本計畫區在澎湖縣觀光遊憩系統之現況、功能定位、特性、遊憩屬性、遊憩量與遊憩型態分析、未來發展構想等資料。(三)為推動本計畫區觀光遊憩發展,建議請澎湖縣政府應會同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研提本計畫區觀光發展計畫及配套措施。五、停車需求供給:為因應本計畫區觀光遊憩人口衍生之停車需求,建議補充旅遊淡季與旺季停車需求供給及交通運輸工具使用比例分析等資料。六、土地權屬:據國防部軍備局列席代表說明,本計畫書第15頁敘明「國有地分屬陸軍總司令部...」文字部分,該土地業已變更管理機關為「國防部軍備局」,建議應予修正。七、變更內容明細表: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變更內容明細表:九、其他:(一)配合本計畫區觀光遊憩發展,有關本計畫區內原劃設之1處墓地(2.23公頃),建議請澎湖縣列為該縣遷葬優先地區,以改善當地環境景觀。(二)本計畫區原劃設之1處農業區0.19公頃,建議補充原劃設農業區之意旨及背景緣由。(三)建議補充說明本計畫區古蹟保存區與公園用地間,遊客進出之聯絡通道。(四)建議補充本計畫區在澎湖縣行政轄區內之位置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