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1-討論事項-(一)關於花蓮美崙新市區一案
官方紀錄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681
案件id
MOI(一新市區19670121
概要說明
-
,前准台灣省政府函轉到部,當經提交本會四十七年十月廿二日第八次會議、四十九年三月廿二日第十九次會議及五十三年十一月廿七日第五十五次會議三度審核決議:「查台灣省政府因逐擴花蓮縣都市計劃區說僅為花蓮市美倫新市區部分並未包括花蓮市區在內而在名稱上用花蓮都市計劃,名實不符。應包括現有舊市區部份在內一併予以規劃。又說明書內推算廿年後預計飽和人口數字過高,以現有美金新币匯計劃面積實現已無法容納,應重予估計並就重予估算後之預計範圍人口數字,對現設計之交通系統、上下水道、學校、市場、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再行全盤檢討,俾資配合。本案發還重新修訂報核。◎等語紀錄在答○富經轉准台灣省政府(五五)女、四府建一字第六四九三三號函以:「三本案經本府以一五五三一一府建四字第二一〇一四四號令飭擬花蓮縣政係一五五〇八、三府府建四字第三八一一號呈以:詳遵指示更正完竣並依都市計劃法第十五條規定目本(一五五)年四月廿日起至同年五月廿日止在本府及花蓮市公所開展覽並以副本抄皇鈞府在案,茲檢皇本縣花蓮巿美侖新市區都市計劃圖說各一式廿份三,本案在公開展覽期間內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本府仍擬即本府建設都市計劃審核小絕第廿八次會審查決議辦理至於實施都巿計劃委員會第五十五次會議決議。:應包括現有舊市區部份在內,併予以規劃。::::::一二節,查花蓮既現有舊市區部份規劃上仍有許多問題待決,且美倫新市區部分發展迄速暫待公布計劃以資管理,敬請先就美倫新市區部份予以核定候將禾區部份計劃完成後當再予以一併規劃在內重新審核定一等田到部,待再提請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