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31-審議事項-第9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虎尾都市計畫(部分市場用地(市十)為社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31
案件id
cqFSb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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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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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雲林縣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7月30日第15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97年9月19日府城都字第097270133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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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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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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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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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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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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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計畫案名稱修正為「變更虎尾都市計畫(市場用地(市十)為社教用地)案」,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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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社教用地並無訂定相關退縮建築規定,請參照內政部函訂「都市計畫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退縮建築基準」妥為訂定,並納入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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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第14頁捌、「事業及財務計畫」乙節修正為「實施進度及經費」;另表內經費來源欄,亦請詳為填列,以資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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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補附本案事業經營管理計畫,並納入計畫書,以為執行叁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