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96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8-12-02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廖了以(宣布開會時另有要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六、確認本會第695次會議紀錄。
  2. 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士林區三玉段一小段22-3地號等體育場用地(天母運動公園)為臺北市立體育學院用地主要計畫案」。
  3. 第2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北投區豐年段四小段383等地號工業區為醫療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4. 第3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北投區第13號道路兩側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社子大橋新建工程)主要計畫案」。
  5. ["第4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十二工業區第一期)細部計畫(部分工業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社教用地、道路用地為殯葬設施專用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
  6. 第5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坪林水源特定區計畫(機關用地「機(四)」為機關用地「機(四)」兼供旅遊服務中心使用)案」。
  7. 第6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主要計畫(部分學校用地為環保設施用地)案」。
  8. 第7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9. 第8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0. 第9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旅館專用區)案」。
  11. ["第10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農業區、道路用地為都會捷運專用區、捷運系統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兼作廣場使用、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12. 第11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調整13期重劃區計畫範圍)主要計畫案」。
  13. 第12案:臺中縣政府函為「訂正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14. 第13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及部分『文中63』學校用地為滯洪池用地)案」。
  15. ["第14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訂正及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機九〉用地為公園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機十〉用地、部分機關〈機十〉用地為機關〈機九〉用地;機九指定用
  16. 第1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主要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文高用地暨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文高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17. 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士林區三玉段一小段22-3地號等體育場用地(天母運動公園)為臺北市立體育學院用地主要計畫案」。
  18. ["第4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十二工業區第一期)細部計畫(部分工業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社教用地、道路用地為殯葬設施專用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
  19. 第1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主要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文高用地暨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文高用地)再提會討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