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11-討論事項-(六)准台灣省政府五六、三、二十、府建四字第三三四號函以一、查本府前因台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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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711
案件id
MOI(六北地區1967060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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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治本計劃實施方案代為擬定設計而由貴部以五三、六、三十、台內地字第一三七六四○號函核定之二重埔堤保留地及鐵路綠保留地,因對於三重市都市計劃內之二重埔土地重劃工作乙施行影響甚大,且三重絡提奉命綜辦,特由本府依照都市計劃法第廿、廿一各縣之規定代為辦理嚴條。三本案業田本勘由台北縣政府依法自五十五年十二月廿一日至五十六年元月廿九日止辦理公務展覽,在展覽期間內並無任何公民或國體同本府提出意見,俟經交接建設廳都市計劃審核小組五十六年二月廿八日第四十九次會議審查決議案通過,呈請核示前來。三、上項決議,經核併屬可行,併依法予予以核定並另飭台北縣政府依法公布執行外,檢附有關圖件詳備案等由部,特據討討論三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