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431-審議事項-第5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褒忠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舊虎尾溪治理工程第1期-元長鄉舊虎尾溪橋至褒忠橋段」案(撥用公地範圍))」。
會議紀錄id
MOIO7431
案件id
yant5m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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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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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8月30日第17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99年10月8日府城都字第0992701298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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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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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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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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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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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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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書表四「實施進度及經費表」請修正為「事業及財務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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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補充本計畫區關聯區域之河川及區域排水糸統示意圖納入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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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雲林縣政府就本案之背景說明、變更範圍劃定、防洪年期設定、歴史災害調查、防止災害相關措施、「舊虎尾溪治理工程第1期-元長鄉舊虎尾溪橋至褒忠橋段」案與經濟部擬定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一階段實施計畫核定辦理工程」建設計畫相關內容及示意圖等,妥為補充納入計畫書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