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851-審議事項-第7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河道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7851
案件id
od2Nh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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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4月19日第18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101年7月2日府城都字第101270079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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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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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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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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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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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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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屬辦理完成之區段徵收區,請補充本案都市計畫樁位、逕為分割線、地籍線、現況不一致之原由及變更之必要性等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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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變更內容面積狹小,請補充較大比例尺之變更圖樣並納入變更計畫書、圖,以資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