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94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莊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廣場用地、綠地用地為河川區(供抽水站使用),部分乙種工業區、綠地用地、溝渠用地為為河川區(排水使用)(配合塔寮坑溪堤防整
會議紀錄id
MOIO7941
案件id
P5oLUW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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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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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9月13日第2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1年11月8日北府城都字第101288941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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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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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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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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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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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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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書之部分圖說模糊不清(如圖七),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補正,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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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三、編號四因變更面積狹小,請製作較大比例尺圖示,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