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1-討論事項-(一)准台灣省政府57.3.8.府建四字第一八六五四號函擬彰化縣政府,呈送彰化市都市計劃山林區部份,申請變更為學校保留地一案
官方紀錄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801
案件id
MOI(一山林區19680819
概要說明
-
,業經彰化縣政府依法於五十六年十月廿八日至十一月廿八日止辦理公開展覽,於展覽期間內,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本部亦未接獲任何陳情,並經台灣省建設廳都市計劃審核小組,第五十五次會議審決遞過,檢附有關圖件,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本案並經函准台灣省政府五七、六十七、府建四字第四六七四九號兌以··丶····本案原亦屬山林區面積為一、三一八、六公頃,申請變更為學校保留地面積為二三、四○公頃、特提請討論。
決議
-
決議:(1)照案通過,惟應注意下列各點:
-
上本為興辦國民義務教育用地時應與住宅區配合,並限制其用地面積。
-
2.與辦國民義務教育用地以外之土地可供將來發展高中或專科學校之用。
-
3.實施建築時應順應地形、地勢、配合環境,並切實注意水土保持。
-
(2)關於開發山坡地應行注意事項,由內政部治經合會都市計劃小組研訂,以利今後山坡地之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