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1-討論事項-(四)關於台灣省政府前述代為變更中興新村都市計劃二案
官方紀錄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801
案件id
MOI(四變都計19680819
概要說明
-
,經提交本會第七十七次委員會議審核決議:一、先將監察院附送之烏元燦等呈訴書,抄送台灣省政府查明答復,連同選建計劃一併報後再議一等語紀錄在卷經函准台灣省政府五七六府建四字第三七九〇七號函查復以:「本案本府代為變更中興新村都市計劃,監察院附送之烏元燭等所呈訴異議各點,綜合答復如次。本案因係配合省屬機關之遷建,而申請變更,應屬「省興建之重大設施」,故本府依據都市計劃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之規定代為變更,依法並無不合,至於中壢新村都市計劃,自民國五十年公布實施迄今已將七年,因本次申請變更之第五鄰里佔住區,緊臨省政資料館,為適應該地區將來興建文獻資料館,及其他機構辦公廳等建築物,使成為一適當之環境,並依據該地區發展趨勢,將該鄉里單位靠近本村主要幹道之一中正路及靠近省政資科館部份,予以變更為機關用地外,原有農民部落部份及離中央正路較遠之地區,則予保留為原計劃住宅區,上項變更計劃,係經過通盤檢討後所提出之必要變更,故馬元燦等所提異議並無理由,至於遷建計劃,因本府所屬留台北各機關之遷來中興新村,需配合財源逐年辦理,目前雖無遷建計劃,但事在必行,等由又到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