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1-討論事項-(六)准台北市政府57.5.20.府工都字第二三九三五號函為該市和平西路與園路交叉處設置圓環計劃復請核定一案到部,查本案前准臺灣省政府(56)8.1.府建四字第四六九九五號函送台北市政報請核定擬將該市和平西路西園路至環河南路間一段,拓寬為三十公尺,並於和平路與西園路交叉處設置圓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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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801
案件id
MOI(六變都計1968081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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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提交本會五十六年九月二十十七日第七十三次委員會議討論決議:「本案和平西路由西園路至環河南路間一段,拓寬為三十公尺照案通過,至於在和平西路與西園路交叉處設置圓環一節,核與本會第七十次會議決議..爾後於道路交匯點設置圓環時,應儘量避免五條道路以上之相交用以減少車禍之原則不符,且事涉圍環之宜否再行設置問題,應發還台北市政府再為詳慎研擬一等語紀錄在案。茲准台北市政府五七、五甘、府工都字第二三三九三七號函國復以一市和平西路與西園路交叉處設置圓環計劃案經本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五十七年四月六日第二次會議第次會經決議:「補具理由申覆,並依都市計劃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將是項圖說以卅5.17.由內工都字第二三三三九號公告展覽,查在五條道路交匯處設置立體交叉道為解決交通問題最良好辦法之一,惟立體交叉道之建築費用顧鈔,用地亦較多,在本處設置頗有困難,因此在本處設置圓境俾不失為可行行之辦法一等語又到部,特再提謀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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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登和平西路為台北市聯外之主要幹道。且該路通往環河南路方而已設有圓環一處,與本案擬設圓環相距僅數百公尺,且現有西圓路在新路開闢後已非主要幹道,為免主要幹道上過近距離設置兩處圓環阻滯交通起見,本案圓環應無設置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