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531-審議事項-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淡水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保護區、綠地用地)(配合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北側聯外道路)案」。
會議紀錄id
MOIO8531
案件id
lsZdXM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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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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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3月19日第5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4年5月15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40851231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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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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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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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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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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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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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詳予補充變更前、後(含現況道路情形、交通區位因素、地形坡度狀況、工程經費支出、用地取得等資料)比較分析,並列入計畫書詳予敘明,以供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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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乙節,請分別詳列公、私有土地之面積、取得方式及經費,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