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31-審議事項-第5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規定)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31
案件id
MOI桃園壢平鎮2015111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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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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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104年6月30日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31日府都計字第104022865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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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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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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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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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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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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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本案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申請本次個案變更,依據計畫書附件一所載,本案係配合興建中壢區第一公有零售市場(市七)而符合認定之地方重大設施,故計畫書內容及變更內容明細表請配合修正,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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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名修正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市場用地『市七』之土地使用規定)(配合中壢區第一公有零售市場新建工程)案」,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