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01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7-06-13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葉俊榮花敬群代

紀錄彙整:曾義權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河川用地為住宅區)案」。
  2.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五股地區)(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3. 第3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4. 第4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5. 第5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重劃地區第一區整體開發單元)(環保設施專用區為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案」。
  6. 第6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芎林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7. 第7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村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8. 第8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9. 第9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含南崗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通盤檢討)(第二階段)再提會討論案」。
  10. 第10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配合澎湖新灣區綠色海港發展計畫)案」。
  11.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河川用地為住宅區)案」。
  12.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五股地區)(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3. 第3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14. 第4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15. 第5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重劃地區第一區整體開發單元)(環保設施專用區為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案」。
  16. 第6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芎林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7. 第7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村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18. 第8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9. 第9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含南崗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通盤檢討)(第二階段)再提會討論案」。
  20. 第10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配合澎湖新灣區綠色海港發展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