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271-審議事項-第4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271
案件id
MOI通檢順安地201873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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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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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前經本會106年8月8日第905次會議審議完竣,決議附錄九-(四)略以:「本案擬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草案不一致部分,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本案經本會審決後,另案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如公開展覽期間無人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應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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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宜蘭縣政府依上開決議於106年12月14日起辦理再行公開展覽30日及舉開說明會,其間接獲人民陳情意見5件,經該府研提研析意見後,於107年3月14日府建都字第1070041923號函送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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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詳附表本會決議欄外,並退請宜蘭縣政府併同本會106年8月8日第905次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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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補辦公開展覽)案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宜蘭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1彭仕業(鹿安172、本次通盤檢討中第四案將文中預定地改為住宅區及社教用地,其捐贈位置有差異及面積數量計算有誤,提出陳情,如下列說明:","一、鹿安二段175、179地號捐贈35%公共設施部份應該全部同意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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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陳情人所陳意見調整社教用地範圍,並同意鹿安二段176、177、178地號等3筆照宜蘭縣政府研析意見修正通過(詳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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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陳情人及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宜蘭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175、176、177、178、179、地號)","一、原鹿安二段175、179地號為住宅區、鹿安二段176、177、178地號為道路用地、鹿安二段174、180地號為順中預定地、鹿安二段172地號為農業區,以上地號均為地主彭仕業一人所持有,並連接為一個完整區塊,現況為水稻耕作區,南側為農田水利進水溝渠,北側永興路排水溝為農田水利排水溝渠,如附件一。","二、依第二次通盤檢討第四案中將鹿安二段175、176、177、178、179地號捐贈35%,及174、180地號捐贈50%公共設施全部集中於南側變更為社教用地,其中發現175地號南側土地也局部被切割為社教用地,迫使造成了172地號農地無法與現有175地號連接導致分割後稻田排水無法排放、耕作機具搬運困難及進出不便,如附件二。","三、鹿安二段176、177、178地號於民國90年間配合台電管路地下化及永興路拓寬完成,但上列三地號道路用地已佔用未徵收,在此次的變更中將176、177、178地號納入社教用地比例的計算方式數量有誤須扣除已佔用道路用地的數量,如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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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74、180地號南側來捐贈,才符合社教區塊方正之完整性、172地號農地和175地號相連,以利排水順暢和耕作搬運之方便。","二、鹿安二段176、177、178地號已被永興路拓寬佔用部份在此次變更檢討中也一併計算容積轉移,詳細計算方式如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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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用地抵充捐贈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