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91-審議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仁德都市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學校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91
案件id
MOI臺南變都計201912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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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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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107年11月23日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8年1月2日府都規字第107143134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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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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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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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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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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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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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將部分公園用地變更為學校用地,故請市政府補充公園用地減少之面積後續如何補足之具體可行因應措施,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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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變更範圍為市有土地,為避免已徵收之土地,因未依徵收計畫使用,致原徵收土地已無徵收之必要,而有廢止徵收之疑慮,請市政府敘明本案土地之取得方式、緣由與過程,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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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之實施進度及經費表,有關主辦單位部分請配合實際情形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