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591-審議事項-第10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文教區【原文小九】開發期程再展延)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591
案件id
MOI內政特定區2019121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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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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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前提本會108年10月29日第956次會議決議:
(一)據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變更理由係為配合該府辦理私立學校進駐之公開招商相關作業,確有需要開發期程再展延,以滿足招商作業之需求,故請市府配合修正變更理由,並補充辦理上開招商作業之過程與進度。
(二)本案係屬原計畫「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小九、文中八、文小十七】為文教區)案」之開發期程再展延案件,請研酌本案計畫案名是否維持與原計畫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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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准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08年11月14日城規字第1080008614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如附件)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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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08年11月14日城規字第1080008614號函及12月6日城規字第108001050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如附件)通過,並退請該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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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新計畫之附帶條件2修正為「為避免變更完成後仍為閒置土地或將基地分期開發,文教區開發方式以個別整體開發為主,且於原計畫公告實施後9年6個月內取得建築執照並完成申報開工,未依計畫書規定事項辦理者,依程序回復為原計畫分區」,並請配合修正變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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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文教區(原文小9)係市地重劃取得之土地,未來新北市政府辦理招標引進私人興學之收益,應優先挹助當地公共建設,以強化招商作業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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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補充辦理招商之公益性、必要性及急迫性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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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書第13頁表2之人口成長統計分析資料,請配合修正為合理數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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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文教區【原文小九】開發期程再展延)案」新北市政府回復處理情形表本會第956次會議決議新北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案前提本會108年10月29日第956次會議決議:本案請擬定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會同新北市政府依下列各點補充說明相關資料,再行提會討論。一、據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變更理由係為配合該府辦理私立學校進駐之公開招商相關作業,確有需要開發期程再展延,以滿足招商作業之需求,故請市府配合修正變更理由,並補充辦理上開招商作業之過程與進度。二、本案係屬原計畫「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小九、文中八、文小十七】為文教區)案」之開發期程再展延案件,請研酌本案計畫案名是否維持與原計畫相同。
遵照辦理。
1.配合修正變更理由。修正後變更理由文字如下:
(1)民國102年個案變更初步執行成效。2處文教區(原文中八、文小十七)目前已完成興闢設校,分別為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區及馬禮遜美國學校林口校區,達到辦理個案變更初步成效。
(2)新北市政府刻正辦理本計畫區公開招標執行作業。本計畫區(原文小九),為鼓勵私人興學及吸引國際學校進駐,且刻正由新北市政府辦理本計畫區公開招標作業中。
(3)林口地區仍有文教區發展需求。林口地區仍快速發展中,機場捷運開通將引進大量人口,仍有文教區使用需求;另結合林口區建立產學合作或推動試驗場域,亦可透過本基地作為產業人才資源培育基地,傳承經典與創新教育價值。
(4)爰上,故依據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附帶條件開發期程再展延,本次申請調整開發時程得以再展延6年(至民國114年10月30日止)。
2.有關本案辦理私立學校進駐招商作業已於108.11.13公開招標,於108.12.13開標、並預計108.12.31以前完成簽約事宜,相關補充說明於簡報等書面資料。
3.計畫案名維持與原計畫相同。修正後計畫案名如下:「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小九、文中八、文小十七】為文教區)開發期程再展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