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1-討論事項-(四)准臺灣省政府函59.1.府建四字第二四八號為台中市私立樹德家專請將該市南區樹子腳段四之一等十六筆土地變更為學校用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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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971
案件id
MOI(四市南區1969101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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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經台中市政府自五十八年三月廿一日起至四十日公開展覽廿天,並經台灣省都市計劃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決,照初核意見通過,按初核意見為,私立學校設定位留地,於法無據,惟本案設校土地,已由私人提供並由該校完成法定之使用登記手續,且其設校立案,又在行政院限制工業區土地使用令頒佈以前奉准有案,至該校既有校名等設施,復經教育廳等有關單位派員會勘結果,又認為顯具規模,並同意將該校原用講設校之土地變更為學校用地。為使該校得以正常發展起見。台中市南區樹子腳段四○一三號等十六筆土地擬准變更為私立樹德家政專科學校用地,至比照都市計劃公共設施學校用地管理。惟為防護將??來其週近工業區內增設工廠,應由該校自行負責,並同意酌情在校地內週預留空地,以免遭受鄰近工廠所生廢煙、廢氣及煤塵等影響,以維護學生之健康,並免引起糾紛等語。檢附有關圖件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本部雖未接獲任何陳情,但以事涉法令依據、及今後處理原則問題,特提講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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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查私立學校設定學校保留地於法無據,應不准設定學校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