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1-討論事項-(七)准台灣省政府58.9.1.府建四字第五三二六○號函為馬公鎮都市計劃第三漁港東堤原㝢網場變更為漁業公共設施建築用地一案:據澎湖縣政府自五十八年五月十五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公展覘廿天,並經台灣省都巿計劃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決通過,檢附有關圖件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本部並未接獲任何陳情,特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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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971

案件id

MOI(七馬公鎮19691015

決議